公告信息 | ||||||||
(*************年物业服务(*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物业服务(*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物业服务(*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1.房屋养护维修: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日常养护维修以及暖通系统的日常养护维护;建筑物装修的维护维修;各类综合布线系统的维护维修以及房屋整体维修。2.排水养护维修: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维护管理。3.供电设备养护: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变电所(室)**小时值守及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4. 空调运行维护: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冷水机组、新风机组、水泵、风机盘管、热交换器、管道系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5.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审判庭、会议室、活动室、洗浴室、走廊、天台、当事人通道、电梯间、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保洁维护;办公区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环卫部门除外的楼宇周边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与管理等。6. 安全秩序维护管理: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安检、通报、证件检验、登记、导诉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办公楼(区)门卫保安**小时值守;监控室**小时值守及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楼宇内外部巡逻,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报刊收发,公共秩序维护等。
★*、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项目管理部经理1人;保安部保安员**人;保洁部保洁员**人;工程部高压电工2人,综合维修工2人;会议服务人员2人。以上人数均为最少所应保障人数。
2.工作人员包括工资、餐费、服装费、保险费、交通费等*切杂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大洼区东华路**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盘宇街长安华府网点**-**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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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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