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承接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为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现由*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该项目工程清量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清量合同。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镇广高速)是《*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条纵线之*镇巴经广安至重庆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纵贯川陕两省,向北通过巴中与陕西相连,形成北向出川大通道,向南通过广安实现联系重庆,进而连接广西,形成南向出海大通道。本项目建成后将与巴*高速、巴达公司、营达高速、南大梁高速、广安绕城高速连通,项目途径镇巴、通江等革命老区,对完善区域路网、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对支撑“*干多支,*区协同”区域发展,推动交旅融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建成本项目不仅是完善*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的切实举措,也是促进巴中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构建,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实现综合运输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举措。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工程清量。预计工程量为:主线路基**.****,匝道路基**.***,连接线路基**.****,主线桥梁:**.****,匝道及连接线桥梁**.****,涵洞8.***,隧道**.****。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总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进度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0天(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工程清量工作。
3.1 通用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或有效的*证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同时需投标截至之日前在*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按《外部采购管理办法(****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查看公司网站公告)完成供应商入库申请手续。
3.2 专用资质要求:/。
3.3 业绩要求:要求近*年内(***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公路项目工程清单工作。业绩证明以下列任意*项为准:(1)项目合同;(2)业主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项目负责人:
(1)具备工程造价或内业资料从业资格;
(2)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连续3个月在其单位参加社保或其他证明本单位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在*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经营处领取,领取时应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原件)。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年 9 月 9日— 9 月 **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投标人依需求选择购买,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年 9 月 ** 日 **:00 时(北京时间)前。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兴大道**号*川路桥勘察设计公司会议室(附*楼)。
6.5 地址:*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兴大道**号,邮编:******,电话:***-********。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部委令第**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兴大道**号
联系人:***
邮 编:******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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